8月3日,王女士的女儿早产一个月降生。8月13日,孩子在生产医院度过10天的观察期后健康出院,随王女士一同入住金月汇精致月子中心(藏珑店)。王女士全家人都希望有了月子中心的精细照顾,大人和宝宝能够轻松愉悦地度过月子时光。
在月子中心待了10多天,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8月30日下午,王女士喂奶时感觉宝宝体温偏高,立即询问月嫂如何处理。“月嫂说这是正常的。”虽然担忧,王女士还是选择了相信月子中心的专业,直到傍晚时分孩子呼吸急促,身体颤抖,月子中心工作人员再次测量体温,孩子已经是高烧。
“月子中心有车,但他们不送。”王女士无奈之下给丈夫打电话,“老公在黄花机场那边上班,听说宝宝发高烧,赶忙请假过来,把宝宝接送到湖南省儿童医院救治。”回忆当天情形,王女士十分激动,认为月子中心的不告知和不作为,耽误了孩子的病情,“医生下了病危通知,宝宝现在还住在加护病房。家属不能探望,真的很揪心。”
月子中心
内部正在协商,统一结果再回复
“医生说可能是住所环境和口腔护理不周,导致孩子生病的。”王女士表示,孩子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细菌感染,目前住院已经花费5万多元,“希望月子中心能够给一个说法,并垫付孩子后续的 费用。”
为此,三湘都市报记者联系到了该月子中心店长。“我们内部也在协商,目前还没有统一结果。等领导指示后,再回复。”店长表示不方便,婉拒了采访。
值得一提的是,该月子中心在合同签署时就强调,客户不能因体验不好而对外发表评价。记者在王女士提供的一份《金月汇精致月子会所——长沙藏珑店 产后母婴护理委托协议书》上看到,“如因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在甲乙双方认可的权威鉴定结论或生效法院判决确认相关事实前,如甲方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各类媒介、新闻记者及网络平台、网站、微信朋友圈等散布双方争议事项或进行负面描述、评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侵权,并及时足额赔偿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记者在一款团购APP上看到,该月子中心的客户评分为4.4分,位于开福区孕产服务热门榜第5名。“因为离家近,老婆生二胎时差点选了这一家。”采访中,家住月湖公园附近的市民丁先生表示。
律师说法
商家限制消费者检举控告不合法
针对上文提到的《金月汇精致月子会所——长沙藏珑店 产后母婴护理委托协议书》上的条款,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商家通过合同条款限制消费者检举控告权与法律规定冲突,应当纠正。
26800住月子会所 10天后却收到孩子的病危通知书
沙的王女士花了两万多块,在长沙开福区金月藏珑月子中心坐月子,可没想到入住十多天后,孩子却被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
王女士表示入住月子中心十几天,孩子就出现了异常情况,送医后被确诊为细菌感染 ,同时医院还表示孩子之所以会出现细菌感染,很可能是因为月子中心环境的问题,或者孩子口腔没有护理好。
王女士说之所以选择月子中心,就是想给孩子更好的照顾,可如今却非常的后悔。
面对记者询问,月子中心工作人员以负责人不在为由,不予理睬。
反复协调后,联系上该月子中心负责人,对方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原因 ,也不好回答。
对于延误孩子治疗的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而孩子治疗已经交了五万元,王女士提出希望月子中心垫付孩子治疗费用,但月子中心负责人再次拒绝,声称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王女士表示,不排除走司法途径的可能。